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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當前農村黑臭水體汙染現狀與治理需求,我公司堅持以汙染源頭管控爲根本,按照“控源截汙、內源治理、水系連通、生態修複”的基本技術路線,開發出包括岸上截汙、河道清淤、原位強化修複、生態長效保持等一系列技術與産品,統籌規劃,合理選擇治理措施,明確整治目標,因地制宜開展農村黑臭水體系統治理。
按照以下步骤,对照下述要求判断纳入识别对象的水体(水面)是否为黑臭水体。前一步骤不能判定为黑臭水体的,则进行下一步骤。前一步骤可判定为黑臭水体的,则不进行下一步骤。
(1) 感官判断
依据水体异味或颜色明显异常(如发黑、发白等)的感官特征进行判断。如果某水体存在异味、颜色明显异常任意一种情况的,即视为黑臭水体。
(2) 公众评议
对于感官判断有争议的农村水体,征求村民委员会意见,并对水体周边居住村民、商户或随机人群开展问卷调查,原则上每个水体的有效调查问卷数量不少于 20 份。村民委员会认为“黑”或“臭”,或者问卷调查认为有“黑”或“臭” 问题的人数占被调查人数 60%以上,则应判定该水体为“黑臭水体”。
(3) 水质监测
当开展公众评议有困难时,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黑臭。水质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、溶解氧、氨氮3项指标,指标阈值见下表,3项指标中任意1项达到阈值要求即判定为黑臭水体。
1、外源汙染
農村生活汙水排放
農業生産過程中農藥、化肥的使用及排放
鄉鎮企業和養殖場的廢水排放
生活、生産垃圾的無序排放
2、內源汙染
水體長期淤積的底泥釋放汙染物
水體低窪處的雨水蓄積
3、其他原因
水體流動性差
溫度升高時容易滋生藻類
1、控源截汙
控源截汙是指從汙染源頭進行管控,嚴禁外部汙染源不經處理直接進入水體。具體措施包括農村生活汙水的收集與處理、生活垃圾清理、畜禽養殖汙染防治、水産養殖汙染防控、農業面源汙染治理、工業企業(小作坊)汙染和城鎮汙水治理等。應盡量采取措施實現汙染物的原位處理與回用。
2、內源治理
對垃圾坑、廢棄糞汙塘、廢棄魚塘等淤積嚴重或存在翻泥、冒泡現象的黑臭水體,或已采取控源截汙措施消除外源汙染後仍存在黑臭的水體,采用機械或人工方式開展清淤。對于淤積不嚴重或難以實施清淤的水體,可采用原位修複技術(如微生物菌劑)。
3、水系連通
对存在水系割裂、水體流動性差季节性断流、干涸等问题的农村黑臭断头河道、沟渠或封闭坑塘,在外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,可采取明渠、埋设涵管、新建小型引排水设备等方式进行水系连通。
4、生態修複
在外源汙染控制和內源汙染消除的基礎上,根據情況可采取生態修複等輔助措施改善水體水質,包括生態護岸、生態淨化等措施。
CER原位複合生態修複設備
CER(Complex Ecological Restoration)原位複合生態修複設備是集曝氣充氧、水面漂浮物收集、水生植物修複及HF填料微生物強化處理等多重功能于一體的原位複合汙水處理設備,不僅可在短時間內有效降低水體中的有機物、N、P濃度,大大提高水中的溶解氧含量,快速收集水面漂浮物,明顯改善水體景觀,同時還可以激活水體本土微生物的活性,充分發揮微生物大量繁殖過程中對水體中汙染物質的降解能力,促使水體生態系統恢複自淨能力等,非常適用于各類河道、湖泊及景觀水體的內源治理。
創新理念
原位治理:無需向外引水,可在原位進行汙染物去除,修複水體質量,恢複、增強水環境自淨能力;
功能多樣:集曝氣充氧、雜物收集、植物根系吸收與分解、微生物強化處理、景觀構造等多重功能于一體;
和諧利用:从传统的“对抗性”解决向 “和諧利用”转变。
核心競爭力
投资运行成本低
耐冲击适应性强
处理效率高
适用范围广
景观效果好
無人值守
型號參數 | CER-4 | CER-9 | CER-16 | CER-25 |
裝機功率(kW) | 1.5 | 2.3 | 3.1 | 3.1 |
循環通量(m?/h) | 80 | 150 | 208 | 288 |
增氧能力(kgO2/h) | 3.0 | 4.2 | 5.8 | 8.0 |
外形尺寸 L×W×H (mm) | 1.6×1.6×1.0 | 2.5×2.5×1.2 | 3.2×3.2×1.3 | 4.0×4.0×1.3 |
服務面積(㎡) | 100~200 | 200~400 | 400~600 | 600~800 |